京張高速公路下花園收費站改擴建機電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京張高速公路下花園收費站改擴建機電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8】168號文件批準施工圖設計。招標方案已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招投標中心核準,核準文號:冀交招核字【2018】E144號,項目業主為河北交投京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河北交投京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合理定價抽取評審法。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京張高速公路。
2.2建設規模:
(1)原有遷改、拆除機電及相關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新增機電及相關設備設施的購置、安裝、調試。根據下花園收費站車道土建擴建車道數配置,利舊1入1出MTC和1入1出ETC車道設備,利舊車道更新車道控制器、通行信號燈、霧燈;新增1入2出3條MTC車道和1出的貨車ETC車道機電設備。新增設備包括收費員終端(含顯示器和收費專用鍵盤)、車道控制器、非接觸IC卡讀寫器、手動欄桿、自動欄桿、通行信號燈、霧燈、車輛檢測器及必須的附屬設備。出口包括3整車稱重設備(利舊1套,新增2套)。
(2)下花園收費站高清改造。所有的車道攝像機、亭內攝像機、廣場攝像機以及財務室、設備室、票據室攝像機全部選用高清攝像機;在監控中心增加高清視頻監控平臺及視頻管理工作站,用于下花園收費站的高清視頻的查看。
(3)下花園收費站宿辦樓投入使用后,原監控室通信、供電等機電設備設施的拆除、安裝、調試,新增機電及相關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
2.3計劃工期:預計開工日期2018年7月25日,完工日期2019年9月25日,計劃工期為14個月(其中車道及外場收費監控系統施工工期: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9月25日;新機房建設與搬遷工程至2019年9月25日完成),試運行期三個月。
2.4招標范圍:京張高速公路下花園收費站改擴建機電工程施工。
2.5標段劃分:本工程擬劃分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滿足附件2要求的資格審查條件,信譽良好,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按照報名時間的先后順序招標人只接受1名投標人的報名。
3.4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5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2015年6月1日至今)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持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和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格式見附件1)原件購買招標文件。
4.2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按照“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址:http://www.hebpr.cn)首頁“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招標代理機構及投標人(含政府采購供應商)進行登記注冊的通知”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具體事宜可聯系0311-66635531。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圖紙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7月18日9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30分至9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石家莊市石清路9號)217會議室。
5.3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遞交投標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和經投標人注冊所在地公證機關做出有效公證的身份證明;投標人授權代理人遞交投標文件的,授權代理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和經投標人注冊所在地公證機關做出有效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投標人不滿足上述要求的,視為放棄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資格。經公證的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當與其投標文件正本內相關原件內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5.4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規定到場的、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交通運輸廳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網”、“河北交通投資集團公司網站”、“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河北交投京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懷來縣沙城鎮長城北路高速路口
郵 編:075400
聯系人:劉長泉
電 話:0313-6839628
傳 真:0313-6839628
招標代理:華能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莊市西三莊街258號
郵 編:050071
聯系人:吳海盟
電 話:0311-87733174
傳 真:0311-87758865
2018年6月26日
8.附件
附件1: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
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附件3:合理定價抽取評審法入圍投標人隨機抽取規則與程序
附件4:評標辦法
附件1: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表
申請購買招標文件的企業應提供其投資參股的關聯企業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與本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名單; 2)對本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名單; 3)本單位對其他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名單。 (單位蓋章) |
注: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此表,否則因其投標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其相關投標均無效。
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資質要求 |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公路機電工程分項);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財務要求 |
投標人承諾為本項目所提供的營運資金以及為申請本項目而專門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總和不得少于200萬元(營運資金按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17年度財務會計報表中“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計算,以年末數為準)。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績要求 |
近3年內(2015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時間為準)成功獨立完成至少1個高速公路機電工程施工項目業績。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
投標人在過去一年中(2017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機電施工合同中違約或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機電施工合同被解除。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項目經理 |
1 |
工程師,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公路工程或機電工程),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近3年內(2015年6月1日至今)擔任過1項高速公路機電工程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的工作經驗。 |
項目總工 |
1 |
高級工程師,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項目總工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近3年內(2015年6月1日至今)擔任過1項高速公路機電工程的項目總工或項目副總工的工作經驗。 |
附件3:合理定價抽取評審法入圍投標人隨機抽取規則與程序
一、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規則
參與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的各方當事人(以下簡稱“各方”)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則:
(一)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活動在招標人的主持和行政監督部門、紀檢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由公證機關對全過程進行公證 ,招標人做好影像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用于隨機抽取的器具由招標人提供;
(四)各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紀律,確保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活動有序進行;
(五)投標人對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過程有異議的,應當在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作好記錄。
二、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資格的確定
只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投標人,才能取得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的資格。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遞交投標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和經投標人注冊所在地公證機關做出有效公證的身份證明;投標人授權代理人遞交投標文件的,授權代理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和經投標人注冊所在地公證機關做出有效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投標人不滿足上述要求的,視為放棄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資格。經公證的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當與其投標文件正本內相關原件內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二)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遞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
投標人不滿足上述要求的,視為放棄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資格。
三、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的程序
(一)招標人接收投標人投標文件,對投標人進行編號:
招標人按照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順序對投標人進行編號,并向投標人發放編號卡。編號卡應當載明招標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投標人編號、開標時間等內容,并加蓋招標人單位章。
(二)確定隨機抽取代碼球
用抽取器具隨機確定抽取代碼球一套,作為本次抽取入圍投標人的代碼球。
(三)隨機抽取投標人代碼號
由招標人代表和公證人員核對投標人數量和代碼球,數量和代碼一致后按照投標人編號,由抽取器具隨機產生每個投標人的代碼號。
(四)隨機抽取各標段的入圍投標人。
1、第一輪抽取各標段的第一名入圍投標人,第二輪抽取各標段的第二名入圍投標人,依此類推。
2、每個標段應當產生5名入圍投標人;當投標人數量小于標段數量的5倍時,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則,依據標段順序每個標段產生3-5名入圍投標人;當投標人數量小于標段數量的3倍時,應當按照每個標段至少3名投標人的原則,依據標段順序確定參與首次開標的標段,然后產生相應標段入圍投標人。未能開標的標段,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3、如果遇到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器具發生故障,導致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過程中斷時,招標人應及時宣布發生故障之前的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結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隨意處理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器具,并請投標人代表、公證人員、監督人員三方對故障發生情況進行書面確認。故障排除或更換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器具后,招標人應宣布繼續后續的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
4、當同一標段先后抽取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時,先抽取的投標人入圍,將后抽取的投標人代碼號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該標段下一名入圍投標人。(注:適用于多個標段)
5、當抽取的投標人與本標段的監理單位存在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時,不得在本標段入圍,將抽取的該投標人代碼號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該標段下一名入圍投標人。 (注:適用于已經確定監理單位的項目)
當投標人家數超出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器具最大容量時,招標人將采取分組的方式進行抽取。
四、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結果的確認
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結束后,招標人當場宣布隨機抽取入圍投標人結果,抽取結果由招標人代表、投標人代表和公證人員簽字確認。若投標人代表未在開標記錄表上簽字,視為該投標人默認抽取結果。
附件4: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
1 |
評標辦法 |
本條修改為: 本次評標采用合理定價抽取評審法。評標委員會按照入圍投標人的產生順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直至推薦出1-3名中標候選人或者評審完畢所有入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當入圍投標人均未通過評審時,招標人依據《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合理定價抽取評審法實施辦法》的原則從未入圍投標人中重新產生入圍投標人后,評標委員會繼續評審,直至推薦出3名中標候選人。評審完畢所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未能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未對投標函工期、工程質量目標和安全目標進行修改,并按要求填報了其他相關內容。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采用電匯或轉賬形式,投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的格式、開具保函的銀行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銀行保函原件。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b.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公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公證內容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規定; c.公證書出具的日期與授權書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授權委托書只能授權給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若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b.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加蓋鋼印、公章并蓋有公證員簽名章的公證書,鋼印應清晰可辨,同時公證內容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規定; c.公證書出具的日期與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標人未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7)投標人未對本項目進行分包。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標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定。 (13)投標人未對招標人給定的合理定價工程量清單(含合理定價工程量清單說明、其他說明及工程量清單各項表格)的內容進行修改。 (14)遞交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遞交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投標文件所附營業執照上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一致。如果發生變更,投標人應提供了相應的變更資料復印件; b.授權代理人遞交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時授權代理人與授權委托書證明中的授權代理人一致; c.經公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與其投標文件正本內相關內容一致。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定;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2.2 |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
不適用 |
3.1 |
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
修改為“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5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其投標文件被否決。 |
3.2 |
第二個信封開標 |
不適用 |
3.3 |
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
不適用 |
3.4 |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
不適用 |
3.5.1 |
|
修改為: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對投標人的資質、業績、主要人員資歷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
3.8.1 |
評標 結果 |
本款修改為: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1.評標辦法”的規定推薦中標候選人。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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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定的優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資格審查辦法”詳細審查標準(適用于己進行資格預審的)。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分值構成
評標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
2.2.3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
2.2.4評分標準
評標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5.1項至第3.5.6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定的 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1.1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當投標人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2項規定的標準對其更新資料進行評審。(適用于己進行資格預審的)
3.2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3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3.1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3.2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 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 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 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 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3.3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 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 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 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 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3.5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4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4.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即評標價得分)。
3.4.2投標人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5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5.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對投標人的資質、業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2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 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 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 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 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 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釆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 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 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 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 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 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 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 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 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 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 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 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績;
- 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 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 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6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6.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或給發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7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4項規定 的原則處理。
3.8評標結果
3.8.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8.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